浙江大学2026年“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申请办法
(持续更新中)
“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设立于2013年,是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实施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致力于培养青年汉学人才、促进世界汉学繁荣。
项目主要与中国及世界顶尖高校合作,支持汉学与中国研究领域的海外青年学者来华攻读博士学位或访学研修。浙江大学2026年“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现已开放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海外青年学者报名。
一、项目类别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资助外国大学注册的优秀博士生在读期间来华学习、联合研究及撰写博士论文。一般为1学期至2学年。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资助外国优秀硕士攻读中国大学博士学位。根据大学学制要求,一般为3到4年。
二、资助内容及项目支持
经费支持:学费、生活和研究津贴等支持。
学术资源:参加学术大师课、专题读书会、田野式课堂、专业工作坊、区域研讨会、汉学家论坛等活动,与中外学者深入交流互动。
未来发展:毕业后优先获得“新汉学计划”其他项目支持,如博士论文和译著出版、来华研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博士后:毕业后优先参与“新汉学计划”博士后项目机会。
校友活动:成为“新汉学计划”学者,加入校友网络,保持长期联络。
三、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北京时间)。
四、申请资格
有志于从事与中国相关的人文社科领域研究,学术基础扎实,有较为明确的研究课题或目标,能用中文开展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
1. 持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正式注册的外国正规大学在读博士生。
3. 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及以上。
(二)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 持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符合浙江大学国际博士研究生申请资格。详见招生简章(链接)。
3. 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及以上。
五、申请流程
(一)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
1. 申请人登录“新汉学计划”项目网站(链接)完成在线申请,并下载《新汉学计划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国际学生申请系统(链接)选择博士研究生层次专业进修生完成在线申请并支付申请费。需提交以下材料:
-《新汉学计划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表》
- 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入学报到前护照信息不可更改。
- 博士在读证明。
- 博士期间成绩单。
-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
- 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用汉语或英语撰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学习、工作经历,申请理由和研究计划等。
- 两封推荐信。原则上由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撰写,须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
计划在中国学习六个月及以上申请者还需提交: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下载),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申请人应严格按表格要求完成全部检查项目,表格需贴本人照片且照片加盖骑缝章、同时要有医生和医院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合理规划体检时间。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二)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 申请人登录“新汉学计划”项目网站(链接)完成在线申请,并下载《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国际学生申请系统(链接)完成在线申请并支付申请费。除浙江大学国际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 《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下载),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申请人应严格按表格要求完成全部检查项目,表格需贴本人照片且照片加盖骑缝章、同时要有医生和医院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合理规划体检时间。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 《浙江大学导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2026版)》(下载)
注:
1.申请材料均需为汉语或英语,其他语种文本须同时提供翻译件的公证件。
2.请确保所需材料已全部按要求上传,一旦确认提交,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学校保留要求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
3.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申请系统完成审核与处理。请勿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关材料。凡以纸质形式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申请材料,均不予审核处理。
4.建议申请人查看浙江大学2026年“新汉学计划”导师名录(下载),提前联系导师。如果申请人的意向导师不在名录内,请通过本办法第九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六、申请费
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在浙江大学国际学生申请系统内交纳申请费或上传申请费交纳凭证。无论录取与否,不予退还。未交纳申请费者,入学申请和项目申请均不予受理。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费:人民币400元。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费:人民币800元。
七、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包括浙江大学校内评审,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组织的本专业专家评审、远程视频面试和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
八、其他
1.本项目录取学生来华后须按照“新汉学计划”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变更录取院校,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2.本项目申请办法由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3.有关“新汉学计划”项目的其他要求和内容请查看“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网站(链接)。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国际教育学院大楼418办公室。
邮编:310058
电话:+86 571 87951537
邮箱:admissionphd@zju.edu.cn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最终解释为准,请及时关注网站(链接)的更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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