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加强“留学浙大”品牌与能力建设,提升全球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调动广大研究生导师参与国际学生培养积极性,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营造开放、协同、和谐的国际学生培养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1.评选对象: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国际研究生、且近五年(2021年9月至今)仍在指导国际研究生的在岗教师。
2.评选条件:
(1)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职责,在国际学生培养中坚持思想引领与人文关怀并重:注重厚植学生知华友华情怀,增强其社会责任感;着力提升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本领,引导其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持续优化国际学生培养条件,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2)所指导的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追求,能够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毕业后发展前景良好、能积极参与和促进中外合作交流。
(3)导师本人及所指导的学生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评选名额
10-20人(根据提名推荐情况确定)
三、评选流程
国际教育学院牵头成立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1.提名推荐。提名推荐采取学院(系)提名和国际学生推荐两种形式。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提名不超过2人,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国际学生推荐请确保被推荐导师知情并同意。
2.资格审核。评选委员会秘书处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网络展评。评选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开展网络展评,师生进行网络投票。
4.通讯评审。评选委员会秘书处组织通讯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候选人育人成效、先进事迹等进行评选。
5.评议审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定会,综合网络投票、专家通讯评审、候选人先进事迹等情况,提出本届“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系)或推荐人在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浙江大学“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导师个人事迹简介(用于网络展评)》,以“XXX学院-‘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评选”命名邮件,发送至jwb02@zj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412室。
联系人:周晓玲,87071260;蔡丹,87071236。
五、表彰奖励
国际教育学院将对获得“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荣誉的导师予以表彰。获表彰导师下一年度招收的国际学生将优先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的推荐资格。
附件1-1:“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推荐表(学院提名)
附件1-2:“我最喜爱的国际学生导师”推荐表(国际学生推荐)
附件2:导师个人事迹简介(用于网络展评)
国际教育学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7日